
公告日期:2018-12-03
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解除四川新天杰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持续督导协议的公告
四川新天杰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天杰”)于2015年聘请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联证券”或“本公司”)担任主办券商,并于2015年12月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纳入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
自挂牌以来,新天杰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机制,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规定、《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及时进行信息披露,并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在万联证券担任新天杰持续督导主办券商过程中,新天杰的公司治理机制及信息披露情况较好,认真落实主办券商整改意见,做到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新天杰按时足额缴纳持续督导费用,不存在拖欠持续督导费用的情况。
万联证券在担任新天杰持续督导主办券商过程中,遵循勤勉尽职的原则,对新天杰的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充分的调查、谨慎的核查,勤勉尽责地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鉴于新天杰的战略发展需要及慎重考虑,经本公司与新天杰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双方决定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并就终止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已于2018年11月19日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解除持续督导协议
书》;2018年11月29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无异议函》,协议正式生效。自生效日起,万联证券不再担任新天杰的主办券商,不再承担对新天杰的持续督导职责。
本公司声明:“本公司在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期间未勤勉尽责的,相应的持续督导责任不因解除持续督导协议而免除。”
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3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