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0-04-13 18:59:14 股吧网页版
开永股份: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4-13


公告编号:2020-008

证券代码:834885 证券简称:开永股份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江西开永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原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原会计师事务所已提供审计服务年限:1 年

(三)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公司与原审计机构签订的《审计业务约定书》已履行完毕,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经综合评估,公司决定变更 2020 年度审计机构,改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四)沟通情况

公司已与原会计师事务所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协商,经双方协商一致,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再担任公司财务审计机构。
二、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情况

2020 年 4 月 13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告编号:2020-008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108553078XF

执行事务合伙人:张增刚

成立日期:2013 年 11 月 28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 11 号 11 层 1101 室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 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执业资质: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上年总业务收入:23,907.75 万元

上年审计业务收入:21,622.43 万元

上年证券业务收入:3,961.41 万元

是否为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是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3 年 11 月 28 日经北京市财政
局{京财会许可【2013】0071}号文批准,由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转制设立。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于 1999 年 9 月由财政部批准设立。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总部位于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
11 号新成文化大厦 A 座 11 层,设有合伙人办公室、行政事务部、人力资源部、
业务发展部、质量控制部。总部直属业务部门 11 个,目前下设石家庄、邯郸、山西、深圳、广东、山东、上海、河南、天津、安徽、大连、四川、湖北、无锡、陕西、湖南、廊坊、南京、沈阳、长春、杭州、云南、唐山等 23 个分所。现有从业人员 1000 多名,注册会计师 400 多名,执业范围遍及全国。

(二)人员信息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张增刚。目前合伙人共 70 名,注册会计师
446 名,从业人员总数 1200 名。近一年来注册会计师转入 101 人,转出 60 人。
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 379 名。

(三)执业信息

公告编号:2020-008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北京市财政局核发的编号为11000168 号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拥有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序号为 000356 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自 2013 年 11 月改制设立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四)诚信记录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未受到过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受到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自律监管措施 1 次,受到……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