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6-07-20
证券代码:834888 证券简称:ST康之家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广东康之家云健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广东康之家云健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7月18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经过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章程》修改情况如下:
一、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情况
原第十四条 公司经营范围是:零售: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
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处方药、非处方药(由分公司经营);预包装食品(不含酒精饮料),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二类:普通诊察器械,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上述项目持有效许可证经营),化妆品,日用品,第一类医疗器械;商品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现修改为:第十四条 公司经营范围是:零售:中药饮片、中成
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处方药、非处方药(由分公司经营);预包装食品(不含酒精饮料),乳
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二类:普通诊察器械,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上述项目持有效许可证经营),化妆品,日用品,第一类医疗器械;商品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消毒用品,家用电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增加现第四十条 公司严格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的非经营性
资金占用的行为,并持续建立防止大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长效机制。公司财务部门应定期检查公司与大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杜绝大股东及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发生。在审议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上,财务负责人应向董事会报告大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3、增加现第四十一条 对于每年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公司
应当在披露上一年度报告之前,对本年度将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进行合理预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如果在实际执行中预计关联交易金额超过本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的,不超过50%的,由董事会审议批准;超过50%的,在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除日常性关联交易之外的其他关联交易,公司应当经过股东大会审议。
但公司与关联方进行下列交易,可以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一)一方以现金认购另一方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或企业债券、
可转换公司债券或者其他证券品种;
(二)一方作为承销团成员承销另一方公开发行的股票、公司债
券或企业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或者其他证券品种;
(三)一方依据另一方股东大会决议领取股息、红利或者报酬;
(四)公司与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发生的或者上述
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
4、原第四十四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本章程;
(十一) 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二) 审议批准章程第四十七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三) 审议批准公司在一年内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之外的购买、
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30%的事项;
(十四) 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五) 审议批准股权激励计划;
(十六) 审议批准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
上,或占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5%以上(以金额低者为准)的关联交易;
(十七) 审议批准投资金额在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30%以上的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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