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6-24
公告编号:2020-019
证券代码:834889 证券简称:盛达电机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河南省盛达电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19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财务报表格式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2018]15 号)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1、财政部 2017 年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上四项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
2、财务报表格式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2019]6 号)相关规定。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1、根据财政部 2017 年修订的《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2、根据财政部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
公告编号:2020-019
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要求,公司相应变更财务报表格式。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0 年 6 月 22 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20 年 6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政策。不涉及业绩承诺、超额分配利润等事项,不会影响相关年度股票风险警示状态。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准则和通知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采用追溯调整法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
致的,需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进行衔接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调整可比期间信息。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
和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 2019 年 1 月 1 日留
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公告编号:2020-019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比较期间财务报表主要数据的影响如下:
(2018)年 12 月 31 日和(2018)年度
项目 影响 影响
调整前 调整后
数 比例
资产总计 167,353,546.30 - 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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