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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3-08 17:37:00 股吧网页版
ST智诚:公司章程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3-08

宁夏智诚安环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零二三年三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宁夏智诚安环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由宁夏智诚安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整体变更成立。公司变更前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5,000 万元。设立方式:发起设
立。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第七条 公司注册名称:宁夏智诚安环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公司住所: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 490 号 IBI 育成中心二
期 10 号楼 506 室。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技术总监。

第十一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并依法登
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第二章 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安全评价、职业卫生评价(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凭资质证经营);企业管理服务;环保设备、机电产品、劳保用品、办公设备、五金交电、电讯器材、仪器仪表、建筑材料、土特产品(不含食品)、化工产品

(不含易制毒及危险化学品)、消防设备、安全防护器材、安全监测设备、实验室器材的销售;环境监测、职业卫生检测;文体器材、照明器材、计算机及耗材、日用百货、电子产品、酒店用品、家用电器、电线电缆、实验室检测分析设备及设施、通风设备、净化设备的销售;场地租赁;会议展览服务;社会稳定性评价咨询;电力销售、电力信息系统的设计开发及用电咨询服务(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五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股价 1 元。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集中登记存管。

第十七条 公司为根据《公司法》规定由宁夏智诚安环科技发展
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以 2015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以净资产
中的 2200 万元折合成股份公司股份总数 2200 万股,每股股价 1 元,
计入注册资本,其余转入股份公司资本公积。设立时的发起人及股权结构为:

序号 股东 出资方式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刘国辰 净资产折股 1606 73

2 于见 净资产折股 594 27

合计 - 2200 100.00

第十八条 公司不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十九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做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新股;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有权机构批准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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