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8-07
关于对内蒙古宝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
年报问询函
年报问询函【2019】第 376 号
内蒙古宝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宝亮股份)董事会并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我部在挂牌公司年度报告事后审查中关注到以下情况:
1、关于营业收入
年报显示,2018 年度,你公司营业收入为 3,162.93 万元,同比
增长 71.96%。其中,你公司第二大客户网医纳康(北京)科技有限公
司成立于 2018 年,注册资本 500 万元,你公司 2018 年度对其销售额
为 558.64 万元,占全年销售额的 17.66%。
请你公司:
(1)结合市场需求、公司关键资源及核心竞争力、行业竞争情况等说明公司收入增加较多的原因及合理性;
(2)结合对网医纳康(北京)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的具体内容、合同约定情况、收入确认时点及外部证据说明公司对其销售额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销售活动是否真实。
请会计师说明针对公司营业收入采取的审计程序,并对公司收入真实性、准确性发表明确意见。
2、关于偿债能力
年报显示,2018 年末、2017 年末,你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81.34%、76.47%。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你公司应付账款账面金
额为 1,025.64 万元;短期借款账面金额为 300.00 万元;2018 年末,
你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 159.33 万元,流动负债高于流动资产 477.97万元。
请你公司:
(1)结合业务经营特点、资产、负债主要构成等说明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的原因以及公司各项负债的期后偿还情况;
(2)结合公司期后现金流、债务偿还安排等说明公司是否存在偿债风险,是否对持续经营造成影响;
(3)结合采购周期特点、向供应商付款政策等说明应付账款余额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并说明应付账款较高是否影响公司与供应商持续合作的稳定性,是否对公司采购和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 8 月 17 日前将有关说
明材料报送我部(nianbao@neeq.com.cn),同时抄送主办券商;如披露内容存在错误,请及时更正。
特此函告。
公司监管部
2019 年 8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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