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8-12
公告编号:2019-023
证券代码:834894 证券简称:宝亮股份 主办券商:大通证券
内蒙古宝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内蒙古宝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拟用 0 元,收购边俊敏持有的北京铭引晟新科技有限公司的 100%的股权,若本次交易完成则公司直接持有的北京铭引晟新科技有限公司的 100%股权,宝亮股份实际控制人杨国栋将成为被收购公司实际控制人。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
公告编号:2019-023
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成交金额为准;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该股权的账面价值为准。”
本次交易价格为 0 元人民币,故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1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对《公司受让北京铭
引晟新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同意 5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表决通过。不涉及回避表决,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2、自然人
姓名:边俊敏
住所: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凉城县岱海镇建设一居委二区八组 80(3)户
三、交易标的情况说明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股权
2、交易标的类别:股权类资产
3、交易标的所在地:北京市昌平区五街草场胡同 19 号
股权类资产特殊披露
北京铭引晟新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6 年 1 月 20 日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 万元,实缴资本为 50 万元,法定代表人:张丽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4784821500D。经营范围: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开发;计算机系统集成;销售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机械设备、医疗器械(限 I、II 类)。(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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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转让前由边俊敏持有 100%股权;转让后由宝亮股份持有 100%股权。
(二)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北京铭引晟新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转让限制的情况,亦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定价情况
因北京铭引晟新科技有限公司在实际经营中处于亏损状态,现公司整合股权架构,经过友好协商,交易双方约定 100%的股权最后交易价格为 0 元人民币。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铭引晟新于 2006 年 1 月 20 日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 万元。内蒙古宝
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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