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12-30
证券代码:834839 证券简称:宝亮股份 公告编码:2019-030
内蒙古宝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 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宝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30 日
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终止挂牌相关事宜》、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议案,并提
请公司于 2020 年 1 月20日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
述议案。
二、对异议股东的保护措施
为充分保护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公司审议本次终止挂牌
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该次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合
法权益,公司将就申请终止挂牌事宜与公司股东保持积极沟通,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国栋承诺:“愿意对异议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收购,以保障其合法权益。回购价格不低于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时
的成本价格,具体价格及回购方式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公司股东持有股
份的情况以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20 年 1月 17 日)的《股东名册》记载的信息为准。具体如下:
1、回购相对人:在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
(2020 年 1 月 17 日)登记在册但是未参加公司审议本次终止挂牌事项
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该次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
2、回购承诺期间:终止挂牌之日起 2 个月内;
3、回购请求方式:回购相对人在回购有效期限内(自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之日起 2 个月内),向公司亲自送达、邮寄送达书面申请材料且发送电子邮件;书面申请材料包括:经回购相对人盖章/签字的异议股东回购申请书原件、回购相对人取得该部分股份的交易流水单(加盖证券账户托管券商营业部公章)、回购相对人有效联系方式及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如需)。上述期限内未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的回购相对人,则视为回购相对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承诺主体将不再承担上述回购义务。
4、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回购价格以回购相对人取得挂牌公司股票的成本为基础,经协商一致确定;回购数量为回购相对人截止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的股份数量;
5、回购相对人与承诺主体之间就承诺事项的履行存在争议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双方同意的指定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6、承诺内容自本承诺对应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
三、联系方式
由于回购股份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因此董事会郑重提示各位投资者,如有异议,请尽快与公司联系有关股份转让事宜。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杨国徽
联系电话:0471-4693085
联系邮箱:yangh@nmbaol.com
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鸿盛工业园区大学科技园 3 号楼二层
内蒙古宝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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