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26 00:00:00 股吧网页版
高达软件: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6


公告编号:2025-026

证券代码:834911 证券简称:高达软件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杭州高达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

用公司资金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杭州高达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股转公司”)的相关规定及《杭州高达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负有法定义务。
第三条 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

公告编号:2025-026

期间费用,代其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提供情况下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使用的资金。

第二章 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规范

第四条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中,应当严格限制占用公司资金。公司不得以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预付投资款等方式将资金、资产和资源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使用,也不得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第五条 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使用:

(一) 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使用;

(二) 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
(三) 委托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四) 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

(五) 代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偿还债务;

(六) 中国证监会和股转公司认定的其他方式。
第六条 公司应当在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过程中,聘请注册会计师就上述事项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出具专项说明。
第七条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必须严格按照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进行决策和实施。
第八条 公司对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第三章 管理责任和措施

第九条 公司严格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做好

公告编号:2025-026

防止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长效机制的建设工作。
第十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职履行自己的职责。
第十一条 董事长是防止资金占用、资金占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十二条 公司审计部每季度应对公司及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经营性、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进行审核,审计部如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提请公司董事会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会按照权限和职责审议批准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采购和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开展的合规、合法的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第十四条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进行关联交易,资金审批和支付流程必须严格执行关联交易协议和资金管理有关规定。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监事……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