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21
公告编号:2023-012
证券代码:834915 证券简称:津同仁堂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天津同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3年 4 月 19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张彦森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45,100,000股,占公司股本的 41%,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高桂琴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徐国祥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蔡信福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张彦明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10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1%,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张营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公告编号:2023-012
提名何青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毕晓方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刘毅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首次任命董监高人员履历
1、张营,男,汉族,1984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
大学本科。2007 年 7 月至 2015 年 6 月任狗不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投资部经理;2015
年 6 月至 2021 年 11 月历任天津狗不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21 年 11
月至 2022 年 3 月任天津宏仁堂药业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22 年 3 月至今:任天津
宏仁堂药业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2、刘毅,男,汉族,1975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
现任教于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1992-1996 年,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法学学士;1996-2000 年,中国西北航空公司,法务、行政;2000-2003 年,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专业法学硕士;2003-2007 年,中国政法大学,法理学专业法学博士;2007-2009 年,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律史专业博士后;2009 年至今,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二、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本次换届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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