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1
证券代码:834927 证券简称:自然科技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大自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大自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大自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贵州大自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二章 董事会的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定公司战略和发展规划;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制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
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批准公司职工收入分配方案;
(十二)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三)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四)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五)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十六)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七)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就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的非标准审计意见向股东大会作出说明。
第五条 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公司发生符合以下标准的关联交易(除提供担保外),应当经董事会审议: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在 3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与关联法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
0.5%以上的交易,且超过 100 万元。
第六条 公司董事长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签署董事会文件;
(四)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七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第三章 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及通知
第八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第九条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 10 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第十条 代表 1/10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 以上董事或者审计
委员会提议时、董事长认为必要时、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 10 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方式为:电话、传真、邮件等;通知时限为:在会议召开 12 小时前通知。
第十一条 董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期限和通知发出的时间;
(二)会议的召开方式;
(三)拟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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