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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4-08 19:48:10 股吧网页版
正弦电气: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4-08


证券代码:834933 证券简称: 正弦电气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 修订 《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二十一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 第二十一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
司合并; 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 者股权激励;

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
收购其股份的。 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 司收购其股份的。

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第二十三条 公司因本章程错误!未找 第二十三条 公司因本章程错误!未到引用源。第(一)项至第(三)项 找到引用源。第(一)项、第(二)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 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错误!未找到引 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用源。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 二十一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收购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 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 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 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让或者注销。
第二十四条 公司依照错误!未找到引 第二十四条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用源。第(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 一条第一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股份,将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 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额的 5%;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 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 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
当 1 年内转让给职工。 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情形
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
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
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
销。

第三十九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 第三十九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
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
计划; 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
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 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
事的报酬事项; 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
算方案、决算方案; 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
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本作出决议; 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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