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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4-08 19:50:09 股吧网页版
正弦电气:董事会议事规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4-08


证券代码:834933 证券简称:正弦电气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
改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
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及其成员的行为,保证公司决策行为的民主化、科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职权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决策机构,行使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会议是董事会议事的主要形式。
董事按规定参加董事会会议是履行董事职责的基本方式。

第三条 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全部由股东大会选举
产生。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的成员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战略委员会的成员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召集人为董事长。

第四条 专门委员会职责如下:

(一)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1)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2)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3)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4)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5)审查公司的内控制度。

(二) 薪酬和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1)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2)薪酬计划或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奖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3)审查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4)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三)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1)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2)研究董事、经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3)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经理人员的人选;(4)对董事候选人和经理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5)对须提请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四)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1)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2)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3)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4)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5) 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第五条 董事会行使以下职权:

(一) 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 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 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 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委托理财、关联交易、资产抵押及对外担保事项;

(九)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 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 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 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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