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3
公告编号:2026-009
证券代码:834948 证券简称:晨泰科技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浙江晨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26 年 3 月 19 日,浙江晨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在审慎查验的基础上,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6-009
二、《关于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我们同意公司将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不存在明显薄弱环节和重大缺陷,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客观、真实地评价了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执行情况,对促进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起到积极作用,更加有利于维护投资者权益。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董事会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该议案。
浙江晨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俊明、苏忠秦、杜翔
2026 年 3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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