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3
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4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5
第三章 股 份...... 5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5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6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8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 9
第一节 股 东...... 9
第二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13
第三节 股东会的召集 ......16
第四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8
第五节 股东会的召开 ......20
第六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23
第五章 董事会......29
第一节 董事......29
第二节 董事会......34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39
第七章 监事会......42
第一节 监事......42
第二节 监事会......43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45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45
第二节 内部审计 ......49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49
第九章 通知与公告 ......50
第一节 通知......50
第二节 公告......51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51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51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52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54
第十二章 附则......55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股东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设立的股份有限
公司。
公司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设立;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00728020610C。
第三条 公司于2022年12月6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10,850,000 股,于
2023 年 1 月 11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Changzhou Shine Science&Technology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江苏省常州市常州经济开发区潞城街道东关路 1 号(一
照多址)。
一照多址的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常州经济开发区潞城街道五一路 318 号。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7,332.00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
秘书和财务总监。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国际惯例,采用
规范化的股份公司运作模式,以诚实守信为基础,以创新科技为导向,不断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在产品市场的多元化全面发展,努力为投资者获得满意的投资收益,同时创造良好的社会效益】。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光、机电技术的开发及服务;光
学、电气及一体化产品、焊割产品、各类防护产品及零部件的制造、加工、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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