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2
公告编号:2025-070
证券代码:834952 证券简称:中化大气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中化环境大气治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独立董事任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5年 12 月 11 日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议免去向洋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提议免去王敏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提名江列银为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提名李可书为独立董事的议案》。
免去向洋先生的董事,本次任免尚需提交 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免职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免去王敏女士的董事,本次任免尚需提交 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免职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江列银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次任免尚需提交 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李可书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次任免尚需提交 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免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因公司内部治理结构调整需要,以及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
公告编号:2025-070
免去向洋先生、王敏女士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职务。
提名江列银先生、李可书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1、江列银,男,1988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
2011.9-2014.3,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助理经理;
2014.4-2015.10,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津分所高级审计员;
2015.11-2022.10,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津分所高级经理;
2022.11-至今,北京明朴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合伙人。
2、李可书,男,1982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
2008.3-2010.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
2010.9-2012.12,北京市大宝化妆品有限公司法务经理;
2012.12-2015.1,北京市中凯律师事务所律师;
2015.2-2018.2,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副总裁;
2018.2-至今,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二、任免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任免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本次任免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任免符合公司治理相关规定,新任董事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和条件,有利于推动公司业务和日常经营活动的开展,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公告编号:2025-070
《中化环境大气治理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中化环境大气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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