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3 15:39:27 股吧网页版
中化大气: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对中化大气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3


关于对中化环境大气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

出具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

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天职业字[2026] 24306 号

目 录

2025 年 度 财 务 报 表 出 具 带 持 续 经 营 重 大 不 确 定 性 段 落 的
无 保 留 意 见 审 计 报 告 的 专 项 说 明 1
关于对中化环境大气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天职业字[2026] 24306 号
中化环境大气治理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中化环境大气治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化大气”)委托,对中化大气 2025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报告编号:天职业字[2026]22774 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以及《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 1 号》的要求,现对出具上述审计意见说明如下:

一、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内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所述,中化大气 2024、2025 年净利润分别为-5,241.31 万元、-29,541.78 万元,流动负债超过流动资产分别为 9,193.60 万元、20,363.91 万元,2025 年毛利率为-43.11%,负债总额超过资产总额为 12,645.84 万元,公
司近两年经营亏损且近一年净资产为负数;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中化大气短期借款及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余额 13,250.15 万元,长期借款余额 9,700.00 万元,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 3,959.93 万元。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中化大气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依据和理由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24 号持续经营》第二十一条规定:如果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对重大不确定性已作出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保留意见,并在审计报告中加以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中对相关事项的披露,说明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并说明该事项并不影响发表的审计意见。

审计报告中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所述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中化大气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中化大气董事会运用持续经营假设编制2025 年度财务报表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中化大气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持续经营中对重大不确定性已作出充分披露。

(续)

天职业字[2026] 24306 号
基于上述审计准则的要求,我们发表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但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了以“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以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中对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相关事项的披露,说明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中化大气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3 号——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和其他事项段》的规定,我们在审计报告的“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中进行说明,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并说明该事项并不影响发表的无保留意见。

三、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中涉及事项对报告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中涉及事项不影响中化大气报告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中涉及事项是否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性规定的说明

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中涉及事项不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性规定。

五、重要性水平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221 号——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时的重要性》
及其指南确定中化大气 2025 年财务报表审计重要……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