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0-10 17:14:40 股吧网页版
海德龙:关于追加使用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投资股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0-10


公告编号:2024-030

证券代码:834954 证券简称:海德龙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厦门市海德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加使用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投资股票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2024 年 6 月 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及投资股票>的议案》,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的情况下运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股票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好的收益和投资回报。公司以不超过 200 万元人民币(含 2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股票投资,在上述投资额度内,资金及投资收益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现针对上述额度额外追加 200 万元,总计 400 万元(含 400 万元)在此额度
内资金及投资收益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办法”):“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 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1、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公告编号:2024-030

2、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
上。”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根据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资产总额为50,732,926.56 元,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45,042,863.48 元,本次授权投资额度总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400 万元(含 4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7.88%,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 8.88%,未达到重大资产重组认定标准,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0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追加使用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投资股票>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
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无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六)投资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投资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

公告编号:2024-030

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投资标的情况
(一)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金融资产的具体内容

公司拟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境内二级市场股票获取额外的资金收益,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400 万元(含),有效期一年,资金滚动使用。

公司及子公司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批投资股票事宜,由公司财务部具体执行。(二) 出资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现金□资产□股权□其他具体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闲置自有资金。
三、……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