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证券代码:834954 证券简称:海德龙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厦门市海德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 2022 年 6 月 23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 2022 年 7 月 10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的《厦门市海德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公司采用定向发行方式向 1 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777,778 股,每股实际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1.2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0,000,002.50 元。本次募集资金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及对子公司投入。
2022 年 8 月 4 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出具了《关于
对厦门市海德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无异议的函》(股转系统函[2022]1839号)。
该次募集资金 20,000,002.50 元已于 2022 年 8 月 11 日全部到位。本次发行的募集
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莲前支行(账号:
40386001040055644)。2022 年 8 月 15 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
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551 号)对上述募集资金予以验证。
2022 年 8 月 17 日,公司与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
门莲前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本次股票发行新增股份于 2022 年 9 月
1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1 日开始使
用本次募集资金,不存在提前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制度建立情况
公司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先后于 2022 年 6 月 23 日与 2022 年 7 月 10 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议案,并
于 2022 年 6 月 24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并按照制度规定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存储、使用、变更、管理和监督。
(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情况
海德龙及子公司安徽海德龙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海德龙”或“子公司”)与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莲前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莲前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专项账户中,专户未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因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承继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三板相关业务资质,海德龙及子公司已与长江承销保荐,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莲前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监管相关事项进行确定。本次账户信息及募集资金
存放情况(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如下:
账户名称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余额(元)
厦门市海德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40386001040055644 57,785.97
限公司厦门莲前支行
安徽海德龙新材料有限公司 40386001040055735 2530.14
合计 60,316.11
三、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情形,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募集资金余额转出的情形。
根据公司公开披露《厦门市海德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如下:
用途 预计明细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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