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5
证券代码:834974 证券简称:天英科技 主办券商:江海证券
深圳市天英联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原条款全文涉及名称:“股东大会” 原条款全文涉及名称:“股东会”
第一条为维护深圳市天英联合科技股 第一条为维护深圳市天英联合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 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 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 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 法》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 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 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 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规 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
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程。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非上市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
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 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规定,以发起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 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在深圳市市场
司。 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91440300761957202J。
第七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
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
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30日内确定新
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规范公 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 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成为 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 法律约束力。
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诉公司董事、监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 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 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裁和其他高 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第十二条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总裁、副总裁、总工程师、财务负责人 指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财务
及董事会秘书。 负责人及董事会秘书。
第十八条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 第二十一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 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 会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
增加资本: 资本:
(一)向社会公众发行股份;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二)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三)向现有股东配售股份; (三)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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