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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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新亚自控设各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发行合法合舰煮见
公司拟采取多方面的措施以保证募集资金按计划合理使用,具体如下:
(1)公司己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根据自身情况建立了规范合理的内部
控制制度,包括《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议事规则》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 通过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
内控制度,为确保募集资金合规使用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2) 公司严格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
题解答(三〉一一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
通知的要求,己经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
管理和监督进行规定。 公司将设立由董事会批准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主办
券商、存放本次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专项账
户将用于存放和管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以便集中管理,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将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在本次发行认购结束后验资前与主办券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并及时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备案。
(3)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出具《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并在披露公司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
告时一并披露。公司每年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并在披露公司年度报告时一并
披露,防止募集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关联方占用或挪用,避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关联方利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
(4) 公司财务部门拟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设立台账,详细记录募集资金
的支出情况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情况,以便公司董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
行核查,确保募集资金按计划使用。
(5)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出具承诺函,承诺本次定向发行募集资
金将严格按照发行方案披露的用途使用,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应当在董事会审
议后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不会将募集资金用于持有交易性金融
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直接或者问接投
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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