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10-13
公告编号:2017-031
证券代码:834977 证券简称:新亚自控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盐城市新亚自控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盐城市新亚自控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9月 30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于2017年10月11日上午11:00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5名,出席会议董事5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剑章先生主持,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剑章先生主持,以通讯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审议<关于盐城市新亚自控设备股份
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于2016年 9月2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16
年10月10日召开2016年第三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
审议<关于盐城市新亚自控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
案》,本次股票发行为不确定对象发行,但最终认购人中有在册股东李永富、温苏枝,根据监管机关发布的规则,李永富、温苏枝及其关联方需履行回避表决程序,因此为保护公司股东以及认购人的利益,特提请公司董事会重新审议公司《股票发行方案(修订稿)》。
公告编号:2017-031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虽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但无关联董事,无回避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提请召开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议案》
鉴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内容须经股东大会审议,故提议于2017年10月29日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此议案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盐城市新亚自控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盐城市新亚自控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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