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光大普特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主办券商”)作为浙江光大普特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科技”“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等业务规则的规定,浙商证券对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4 年 6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与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关于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授予的参与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
案》等议案。2024 年 6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上述议案。
根据《2024 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公司向杭州联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联为”)和杭州璞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璞特”)两个员工持股计划定向发行股份 2,360,000 股,价格为 4.48 元/股,募集资金 10,572,800 元。
2024 年 8 月 16 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关于
同意浙江光大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的函》,对公司本次股票发行的备案申请予以确认。
根据光大科技公告的《股票定向发行认购结果公告》,本次发行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认购人名称 认购数量 认购价格 认购金额 认购方式
1 杭州联为 1,060,000 4.48 4,748,800.00 现金
2 杭州璞特 810,000 4.48 3,628,800.00 现金
合计 1,870,000 - 8,377,600.00
本次定向发行对象之一杭州璞特足额认购。本次定向发行对象之一杭州联为存在未足额认购的情形,具体如下:杭州联为原拟认购 155 万股,拟募集资金694.40 万元。杭州联为合伙人因个人原因合计放弃认购 49 万合伙份额,其中:韩雪光(实际控制人)拟认购 25 万合伙份额,拟认购金额 112 万元,放弃认购25 万合伙份额,放弃认购金额 112 万元;卢柱(其他符合条件的员工)拟认购
60 万合伙份额,拟认购金额 268.80 万元,放弃认购 24 万合伙份额,放弃认购金
额 107.52 万元。因此发行对象杭州联为放弃认购 49 万股,放弃认购金额 219.52
万元,故杭州联为本次发行实际认购股数 106 万股,实际募集资金 474.88 万元。
2024 年 8 月 29 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大信验字[2024]第 4-00038 号
《验资报告》,验证光大科技已收到本次认购对象认购资金人民币 8,377,600.00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管理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将会为本次发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作为认购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为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 浙江光大普特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募集资金专户
开户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安支行
账号 95080078801200005051
2024 年 9 月 10 日,公司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杭州临安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实行共同监管。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公司不存
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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