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8
证券代码:834990 证券简称:新数网络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上海新数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5 年 12 月 4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
东会审议通过。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上海新数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投资活
动的管理,规范公司的投资行为,建立有效的投资风险约束机制,保
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新数网络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
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现金、实物、无形资
产等方式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及项目退出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一) 新设立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股权或权益性投资;
(二) 以新增或购买存量权益的方式取得或增加被投资企业权益;
(三) 项目合作方式的投资;
(四) 股票、基金投资;
(五) 债券、委托贷款及其他债权投资;
(六) 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投资。
第三条 根据国家对投资行为管理的有关要求,需要报政府部门审批的,应履
行必要的报批手续。
第二章 审批权限
第四条 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决议,负责对公司重大经营管理活动进行决策,
总经理负责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第五条 公司发生的对外投资事项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
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二) 交易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且超过 1500 万的;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第六条 公司发生的对外投资事项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经董事会审议通
过,并及时披露:
(一)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
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20%以上;
(二) 交易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以上,
且超过 5,000 万元;
(三) 交易标的(如股权)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资产净额占公司市值的
10%以上;
(四) 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
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30%以上,且超过 5,000
万元;
(五) 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30%以上,且超过 1,000 万元;
(六) 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30%以上,且超过 1,000 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第七条 本制度第五条及第六条规定的成交金额,是指支付的交易金额和承担
的债务及费用等。
交易安排涉及未来可能支付或者收取对价的、未涉及具体金额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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