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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4 21:28:41 股吧网页版
锐迅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4


公告编号:2025-010

证券代码:835000 证券简称:锐迅股份 原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吉林省锐迅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4 月 23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4 月 17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高冠男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与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1.议案内容:

鉴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吉林省锐迅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签订的持续督导协议自 2025 年 2 月 12 日起解除。根据《全国中小

公告编号:2025-010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业务指南》等相关规定,公司拟聘请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源证券”)承接公司持续督导工作。华源证券对公司的业务、公司治理、财务及自挂牌以来的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调查,同意承接公司主办券商工作。公司拟与华源证券签订持续督导协议,协议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生效。自该协议书生效之日起,由华源证券担任公司的主办券商并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与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
1.议案内容:

公司拟与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源证券”)签订持续督导协议,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业务指南》等相关规定,公司需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吉林省锐迅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持续督导协议的报告》,报告对公司与华源证券签订持续督导协议事宜进行了说明。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相关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5-010

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聘请华源证券承接公司持续督导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 授权董事会批准、签署与本次事项有关的各项协议、合同等重大文件。(2)申请、提交、修改、补充、报备与本次聘请华源证券承接公司持续督导事项相关的文件或其他材料。
(3)本次聘请华源证券承接公司持续督导事项相关的向全国股转公司或其他监管机构报备或其他相关事项。
(4)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事项有关的其他事宜。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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