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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07-10 16:09:40 股吧网页版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深圳市维冠视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07-10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深圳市维冠视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公告

深圳市维冠视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冠视界”)于2015年12月1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股票简称:维冠视界,股票代码:835002。

自挂牌以来,挂牌公司不断完善治理机制,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按照中国证监会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冠视界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能够配合持续督导工作,落实主办券商督导意见,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自担任维冠视界的主办券商过程以来,为挂牌公司配备了符合相关规定的专职持续督导人员,协助挂牌公司了解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持续督导职责,遵循勤勉尽责原则,对挂牌公司的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谨慎的核查,依据原《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和《<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之补充协议》履行了各项持续督导义务。鉴于双方的战略发展需要,经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双方决定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并于2019年6月11日签署了《关于解除<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和<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之补充协议>的协议》,该协议自2019年7月8日收到《关于对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协商一致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之日起生效。
本次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相关议案已经挂牌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通过。本次解除持续督导系经维冠视界与东北证券双方友好协商后作出的决定,东北证券解除督导后将由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接主办券商持续督导义务。

东北证券声明:本公司在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期间未勤勉尽责的,相应的持续
督导责任不因解除持续督导协议而免除。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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