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6-01-18
证券代码:835002 证券简称:维冠视界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深圳市维冠视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深圳市维冠视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6年1月14日上午9:00以现场召开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已于2015年12月15日书面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龙乙平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并表决的董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维冠视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公司本次拟向公司股东、董监高人员及核心员工发行股票不超过145万股(含145万股)每股价格为人民币6.00元,预计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870万元,具体发行内容见《维冠视界股票发行方案》。
表决结果:本次定向发行涉及公司全体董事,本项议案全体董事均需回避表决,导致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本次股票发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定向发行相关事宜,具体包括:
①本次股票发行工作需要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等主管部门递交所有材料的准备、报审;
②本次股票发行事宜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所需备案、股东及股本 结构变更登记、挂牌转让手续;
③根据本次股票发行的实际情况对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条款(如需要)进行修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章程的修改);
④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⑤本次股票发行需要办理的其他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因本次股票发行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本次增资后的《公司章程》修改内容如下;原公司章程的第五条规定: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贰仟万元人民币。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贰仟壹佰肆拾伍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股份数额、股东情况等登记事项将根据最终发行情况作相应修改。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提请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董事会提请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深圳市维冠视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同意与公司股东、董监高人员及核心员工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本次拟定向发行股票145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870万元,上述协议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表决结果:本次定向发行涉及公司全体董事,本项议案全体董事均需回避表决,导致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确定核心员工人员名单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提名公司员工王小强、宋柏汝、蒋伟、秋春石、周群华、吴新云、王军福、张斌、廖金莲、杨惠能、王国勇、李钢、吴统东、谢迎军、吴爱连、王广贺、王国华、孙亚琼、唐庆宇、王旭辉为公司的核心员工。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规定,本议案已向全体员工公示和征求意见,需由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后,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备查文件
《深圳市维冠视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维冠视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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