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6-02-03
证券代码:835002 证券简称:维冠视界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深圳市维冠视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2月2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龙乙平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4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20,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0.00%。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维冠视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公告发布的《深圳市维冠视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公告编号:2016-00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次股票发行认购对象包括三名在册股东(龙乙平、龙建平、席波),放弃本次认购的法人股东深圳市维冠视界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的实际控制人为龙乙平,因此本次股票发行涉及公司所有在册股东,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次股票发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定向发行相关事宜,具体包括:
①本次股票发行工作需要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等主管部门递交所有材料的准备、报审;
②本次股票发行事宜向全国不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所需备案、股东及股本 结构变更登记、挂牌转让手续;
③根据本次股票发行的实际情况对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条款(如需要)进行修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章程的修改);
④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⑤本次股票发行需要办理的其他事项。
2.议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三)审议通过《关于因本次股票发行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次增资后的《公司章程》修改内容如下:原公司章程的第五条规定:公司注册资本为贰仟万元人民币。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贰仟壹佰肆拾伍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股份数额、股东情况等登记事项将根据最终发行情况作相应修改。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四)审议通过《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同意与公司股东、董监高人员及核心员工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本次拟定向发行股票145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870万元,上述协议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次股票发行涉及公司所有在册股东,无需回避表决。
(五)《关于确定核心员工人员名单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提名公司员工王小强、宋柏汝、蒋伟、秋春石、周群华、吴新云、王军福、张斌、廖金莲、杨惠能、王国勇、李钢、吴统东、谢迎军、吴爱连、王广贺、王国华、孙亚琼、唐庆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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