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1-13 22:16:21 股吧网页版
多次受到警示 金晟资产及“兄弟团”被注销管理人登记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K图 835006_0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悉,一家昔日知名的市场化母基金,近期被中基协注销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并且旗下关联的多家机构都被同日注销,在业内引起关注。

  这家机构就是深圳金晟硕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晟资产),成立于2011年,是国内最早一批专业从事私募股权母基金管理的市场化机构之一,官网显示其管理规模一度达到数百亿元。旗下全资子公司珠海横琴金晟硕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横琴金晟)也是较早拿到私募资产配置类管理人牌照的机构之一,这一类型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目前仅有6家。

  根据中基协官网,近期金晟资产、横琴金晟以及其他两家关联公司都被注销了管理人登记,注销原因是被协会采取纪律处分措施。记者查询发现,这几家机构此前已被当地证监局采取行政措施或警示。

  昔日知名市场化母基金

  据中基协官网,1月初,包括金晟资产、横琴金晟、深圳金晟硕业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金晟)和西藏金晟硕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金晟)在内的4家私募基金管理人同日被监管注销登记,引发行业关注。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金晟资产成立于2011年,此前是国内管理规模较大的私募股权、资产配置FOF基金和直投基金管理机构,也是知名的市场化母基金。2014年3月,首批私募基金管理人在中基协完成备案,其中就有金晟资产。

  该机构旗下全资子公司横琴金晟也是国内较早拿到私募资产配置类管理人牌照的机构之一,这一类型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目前仅有6家。彼时,金晟资产凭借该牌照发行了多只资产配置基金,是市场上发行资产配置类基金数量较多,也较为活跃的管理人之一。

  除此之外,金晟资产旗下还有多家私募基金管理人,被称为“兄弟团”。根据金晟资产官网,该机构号称在中基协备案总认缴管理规模一度超过600亿元,是数十家核心GP的LP,核心团队由来自大型金融机构、对冲基金母基金、投行和律所等专业机构的资深人士组成。

  这几家“兄弟团”的实控人均为李晔,也是金晟资产的创始合伙人。官网显示,他曾在美国道富银行、对冲基金母基金管理机构源富投资(Vision Investment)都有过工作经历,还在国内的引导基金担任过专家评委等。

  值得一提的是,2015年9月金晟资产提交了新三板挂牌申请,并在当年成功获批。而此后该机构并未在新三板上市,天眼查显示,其仅有一串股票代码,处于“已发行未上市”状态。

  曾经在业内十分知名的私募机构,如今却集体被监管注销,到底是什么原因?

  根据中基协官网,注销原因是被协会采取纪律处分措施。而相关纪律处分决定书目前还未公布。从过往的情况来看,其实已有端倪。

  此前已被多次监管警示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查询发现,金晟资产及旗下几家机构,此前全部被当地证监局采取过行政措施或警示。

  例如,2024年6月,深圳证监局对金晟资产、深圳金晟及其高管都出示了警示函。

  根据相关公告,金晟资产在从事私募基金业务活动中,存在以下情形:一是在常州莱美青枫医药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投资管理过程中未独立进行投资决策,未履行谨慎勤勉义务;二是未按合同约定向投资者披露可能影响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信息;三是未根据基金业协会有关规定,及时填报并更新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的有关信息。

  深圳金晟则是在个别私募基金投资管理过程中,未独立进行投资决策、未履行谨慎勤勉义务,也未根据协会的要求及时填报并更新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的有关信息。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监局对这两家机构和李晔本人都出具了警示函。

  2024年6月和7月,西藏证监局和广东证监局也先后对西藏金晟、横琴金晟出具警示函,原因都与未按规定及时填报并定期更新管理人有关信息、未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等有关。

  天眼查信息显示,此前金晟资产和李某曾因“单位行贿罪”被立案,2023年5月在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开庭;2024年1月25日,金晟资产被法院列入被执行人,执行标的5000万元,但该公司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因此金晟资产和其法定代表人李晔又在2024年8月被限制高消。

  根据中基协官网,这4家关联机构被注销时都还有未在系统提交清算的基金,其中2家未提交清算的产品达到或超过10只。昔日业内知名的市场化母基金,最终以这种方式画下句号,具体原因待纪律处分决定书公布或许才能明晰。

  近年来,私募行业的严监管态势一直在持续,管理人也在加速出清。有统计数据显示,2024年全年约有1500家私募基金管理人注销,其中有主动注销的,有12个月无在管而注销的,但也不乏协会注销的机构;截至2025年1月9日,2025年以来已有36家私募基金管理人注销登记,其中绝大多数都是主动注销的,行业的优胜劣汰还在进一步加速中。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