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3-30
公告编号:2020-009
证券代码:835008 证券简称:卓越钒业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攀枝花卓越钒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
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19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
〈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等 38 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 号)
中的:
(1)《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2)《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
(3)《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
(4)《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2017 年 4 月以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先后修订
及发布了部分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准则”),主要包括:
(1)《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2)《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
(3)《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
(4)《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公告编号:2020-009
新准则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0 年 3 月 3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同意议案事项。公司依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公司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议案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同意议案事项。公司依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公司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议案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告编号:2020-009
(一)无法追溯调整的/不采用追溯调整的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攀枝花卓越钒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攀枝花卓越钒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攀枝花卓越钒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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