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8
证券代码:835013 证券简称:英诺威尔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北京英诺威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关于新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新配套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实施相关过渡安排的通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股东大会(全文) 股东会(全文)
条款顺序序号及交叉索引号 (全文) 由于有新增和删减条款,根据修订后的
条款相应调整顺序序号及交叉索引号
(全文)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中国证监会”)颁布的《非上市公
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
公司监督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
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
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
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
其他相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以下简称“公司”)。 称“公司”)。
公司系由甘海波、邢涛、周容红 公司系发起方式设立。公司在北京
等二十九位自然人股东以变更原“北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
京英诺威尔科技有限公司”组织形式 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方式设立。公司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 911101067839959390。
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人。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
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
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
定代表人。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 第十六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的形式。公司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进行集中
登记存管。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人民币壹元。 币标明面值。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在证券监 第十九条 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管部门指定机构集中托管。公司股东 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名册可以根据需要在工商登记部门进 统”)挂牌并公开转让后,在中国证券
行备案登记。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进行
集中登记存管。公司股东名册可以根据
需要在工商登记部门进行备案登记。
第十九条 公司的发起人及其持股情 第二十条 公司设立时发行的股份总
况为: 数为 60,000,000 股、面额股的每股金额
为 1 元。公司发起人、认购股份数量、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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