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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01 15:39:42 股吧网页版
空间停车:出售参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11-01


公告编号:2019-076

证券代码:835014 证券简称:空间停车 主办券商:五矿证券
北京梵诺空间停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参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本公司经与上海楷法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楷法”)达成一致协议,将参股子公司中静首科(北京)停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静停车”)4.5%股权(认缴出资额 45 万元)转让给上海楷法,转让价格 0 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中静停车任何股权。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 以上。

本公司 2018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资产总额为 1,335,137.37 元,资产净额为
928,913.31 元;中静停车为公司参股子公司,持股账面价值为 0 元,占公司最近

公告编号:2019-076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总资产的 0%,净资产的 0%,未达到以上标准,故本次股权转让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2019 年 10 月 31 日,公司总经理做出了关于转让参股子公司股权的决定。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交易无需经过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本次交易完成后需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工商变更手续。
(六)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上海楷法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崇明区三星镇宏海公路 4588 号 2 号楼 111-6 室(上海三星经济
小区)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区三星镇宏海公路 4588 号 2 号楼 111-6 室(上海三星
经济小区)

公告编号:2019-076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冯宝华

实际控制人:冯宝华

主营业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注册资本:100 万元
三、交易标的情况说明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中静首科(北京)停车科技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类别:股权类资产

3、交易标的所在地:北京市石景山区体育场西街 20 号院 7 号楼-1 层 B01106

股权类资产特殊披露

中静停车成立于 2019 年 6 月 5 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石景山区体育场西街
20 号院 7 号楼-1 层 B01106,注册资本 1000 万元,股东持股情况为:中金科尔(北
京)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70%、上海楷法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持股 15.5%、空间停车持股 4.5%、王桂华持股 10%。公司主营业务为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管理;物业管理;机械设备租赁。

公司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本次交易。

中静停车成立后未实际经营,截止 2019 年 9 月 30 日,其未经审计资产总额、
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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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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