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7-01
诚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第三期辅导备案材料
辅导机构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 198 号
财通双冠大厦西楼)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诚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目录
一、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诚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三期)
二、诚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辅导工作的评价意见
三、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诚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配合辅导工作开展的评价意见
四、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对诚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辅导工作的评价意见
五、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诚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辅导工作的评价意见
一、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诚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第三期)
辅导机构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 198 号
财通双冠大厦西楼)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诚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三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以及《浙江证监局拟上市公司辅导工作监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制定并向贵局备案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诚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的安排,财通证券结合诚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德科技”、“发行人”或“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其进行辅导,辅导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现将第三期辅导工作情况向贵局汇报如下:
一、辅导时间
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已于 2020 年 10 月 20 日对诚德科技进行了辅导备案
登记,本辅导期间为 2021 年 4 月至 2021 年 6 月。
二、辅导工作小组的组成及变动情况
根据财通证券与诚德科技签订的辅导协议及制定的辅导计划,财通证券委派了吕德利、戴中伟、顾磊、石楠、方鸿斌、胡希楠、黄逸轩、朱斌海和王彦青等组成辅导小组对公司进行辅导,保荐代表人吕德利为本次辅导工作小组组长。本阶段辅导期间,因辅导工作安排变动,减少戴中伟、顾磊两位辅导小组成员。除此以外,其他人员未发生变动。上述人员均已具备相关法律、会计等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具备从事辅导工作的能力和资格,且均未同时担任四家以上拟上市公司的辅导工作,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担任本期辅导工作的中介机构还包括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
三、接受辅导的人员
在辅导过程中,接受辅导的人员包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 5.00%以上(含 5.00%)股份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1 王道德 董事长、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
2 王道信 董事、5%以上股东
3 陈千台 董事、5%以上股东
4 吴双全 董事
5 肖云飞 董事
6 钟冬寿 监事会主席
7 龚王飞 监事
8 程绪军 监事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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