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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09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关于精晶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三期)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0-09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精晶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
易所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第三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

精晶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精晶药业”、“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辅导机构”)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等有关规定,以及精晶药业与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所签订《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1、本辅导期内,辅导工作小组由杨晓雨、潘志源、刘跃、齐跻、陈非共五名辅导人员组成,由杨晓雨担任组长;在本辅导期内,原辅导人员罗航由于工作变动原因退出辅导工作小组,辅导工作小组其他成员未发生变更。

上述辅导人员均为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正式员工,均已取得证券从业资格,均未同时担任四家以上企业的辅导工作,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其中,杨晓雨、潘志源和刘跃是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的保荐代表人。

2、参与辅导工作的其他中介机构: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

3、接受辅导人员:本辅导期内,接受辅导人员为精晶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股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其代表)。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期辅导时间为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

在本辅导期内,辅导机构主要采取了梳理最新法规案例并指导自学、现场沟通、查阅核查相关文件资料等方式开展相关工作。在开展辅导工作的过程中,辅导机构与辅导对象、律师及会计师之间保持了顺畅的沟通及协作关系,稳步推进了尽职调查和辅导工作进程,如期完成了本期辅导工作任务。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辅导期内,辅导工作小组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1、半年报审阅

在本辅导期内,辅导工作小组在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前,对半年报进行了审阅,督促公司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

2、法规整理及指导自学

在本辅导期内,辅导工作小组梳理与北交所上市相关的最新法规及北交所上市相关案例并指导辅导对象开展自学,同时随时准备答疑。

3、了解公司半年度经营情况及全年经营预测

在本辅导期内,与辅导对象多次沟通了解公司最新经营情况及2024年全年经营预测,了解公司不同产品在2024年的生产和销售情况。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协同会计师、律师共同进行了发行人的辅导工作,包括:协助
公司审阅半年报,对财务、法律业务等相关事项进行沟通并发表专业性意见等。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前期辅导工作中,主要发现的问题为公司盈利能力不足的问题。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均为亏损状态;2023年度,公司实现扭亏为盈,但是由于2023年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地受水灾影响,公司盈利未达预期。

2024年度至今,公司整体经营情况有一定的好转,但是公司全年的经营业绩、经营成果仍然存在不确定性。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1、公司盈利水平尚不满足北交所财务标准

公司2022年、2023年度财务指标尚不满足北交所上市条件,随着公司化学原料药新品种的陆续上市及销量的提升,将有望优化公司产品结构,提升公司产品毛利率水平及营收净利润规模,以期达到北交所上市条件。

2024年度至今,公司整体经营情况有一定的好转,后续辅导工作小组将进一步跟进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对公司盈利能力保持持续关注。

2、公司内控制度执行尚待完善

公司已按照拟上市公司要求逐步完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但实际操作中仍存在提升空间。辅导工作小组正持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持续对辅导对象的规范运行情况进行核查,并就核查过程中发现的薄弱环节,继续督促公司完善内控执行,切实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3、募投项目尚未明确

辅导对象虽已初步确定募集资金大体投向,但由于公司盈利能力及未来申报计划尚存在不确定性,目前公司的募投项目也尚未明确。辅导工作小组也将继续与辅导对
象结合公司经营现状、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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