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公告编号:2025-003
证券代码:835033 证券简称:精晶药业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精晶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精晶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就有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审议<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拟定的 2024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综合考虑了公司正常运营、长远发展以及保障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董事会就此议案的提议及决策程序、表决过程合法合规。
我们一致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地发表独
公告编号:2025-003
立审计意见。
基于上述情况,我们一致通过《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精晶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黄品奇、白希楼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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