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3-03
公告编号:2021-004
证券代码:835035 证券简称:华彩信和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天津华彩信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一、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失信被执行人(姓名/名称):李树华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
公司任职:董事
执行法院: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19)津 0116 民初 83259 号
立案时间:2020 年 7 月 1 日
案号:(2020)津 0116 执 5317 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信息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李树华于 2019 年 8 月 17 日之前给付天津汇金普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1-004
200,000 元,于 2019 年 9 月 26 日之前给付天津汇金普惠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 2,100,000 元及损失 15,000 元; 二、李树华自 2019 年 10 月至 2019 年
12月每月30日之前给付天津汇金普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500,000元;三、天津汇金普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配合李树华按上述给付期限将持有的天津华彩信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应份额股票转到李树华名下; 四、诉讼费 19,166.5 元,天津汇金普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承担 9,166.5 元,李
树华承担 10,000 元,被告李树华于 2019 年 9 月 26 日之前给付天津汇金普
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0,000 元; 五、天津汇金普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李树华双方再无其他争议。
(三)被执行人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二、 对公司影响
公司实际控制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未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对公司声誉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三、 解决进展及后续处理计划
公司将督促实际控制人李树华妥善处理上述事宜,并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工作。李树华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始终对相关失信信息负责,避免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以积极保障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 备查文件目录
公告编号:2021-004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被执行人的查询记录
天津华彩信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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