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11-05
关于对天津华彩信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
半年报问询函
半年报问询函【2021】第 048 号
天津华彩信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华彩信和)董事会:
我部在挂牌公司半年度报告事后审查中关注到以下情况:
1、关于经营业绩
报告期内,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2,655,702.01 元,同比下降52.50%;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643,693.61 元,归母净利润同比下降 235.28%;毛利率本期为 4.38%,上年同期为 26.88%,你公司半年报披露:“报告期内,公司业务项目因疫情原因减少,新签订业务合同减少,造成营业收入减少”。
请你公司:
(1)结合在手订单及项目合同执行情况,详细分析业绩下滑的原因,疫情影响是否持续,是否已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结合订单情况、销售定价、成本结构、同行业可比公司等分析毛利率大幅下滑的原因,是否存在毛利率持续下滑的风险。
2、关于持续经营
报告期末,你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 3,360,114.05 元,其中被冻结受限资金 2,773,419.84 元,可动用货币资金为 586,694.21 元。短期借款期末余额为 9,999,853.49 元,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
4,598,813.38 元,应交税费期末余额为 930,677.34 元;公司人员由44 人减少至 39 人。报告期末你公司作为被告的涉诉金额为32,510,304.22 元,占资产总额的 19.44%。此外,你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已多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请你公司:
(1)结合资金使用计划、借款偿还计划、资金筹措安排等,说明你公司是否存在流动性风险,是否存在无法偿还到期债务的风险;
(2)说明目前是否存在欠薪、欠付大额社保费等情况;是否出现员工大面积离职的情况;是否存在因拖欠税款而导致的涉税风险;结合上述情况说明你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5)说明涉诉案件的最新进展情况,是否已导致或将导致你公司承担大额赔付责任,是否将对你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3、关于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
你公司应收票据期末账面余额为 458,009.95 元,较期初增长150.46%,你公司解释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承接的房地产类的夜景照明工程,建设方恒大集团通过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的形式支付部分工程款项;你公司未就应收票据计提坏账准备。
你公司应收账款期末账面余额为 76,739,943.41 元,较期初增长27.19%,已计提坏账准备 22,538,781.40 元。你公司解释应收账款增长的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承接的多个项目竣工验收或进行结算,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确认营业收入,尚未收到工程款项。按欠
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中,应收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第
三工程有限公司 5,818,000 元,账龄 2-3 年,坏账计提比例为 15%;
应收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5,307,329.36 元,账龄 4-5 年,坏账计提比例为 50%。
请你公司:
(1)说明对恒大集团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以及相关合同资产的账面余额;说明各项目各期的工程进度、收入确认金额、回款情况、应收账款账龄情况,相关应收款项是否存在逾期情形,公司坏账计提是否充分;
(2)说明工程款项结算方式是否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将你公司款项回收、资金安排等产生重大影响;
(3)说明报告期内多个竣工验收或进行结算的项目尚未收到工程款项的具体原因,款项回收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你公司收入确认是否谨慎;
(4)说明对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应收账款的形成背景、关于款项结算的主要合同条款、长期未收回的原因,说明双方是否就合同履行存在争议,是否存在无法回款的风险,坏账计提是否充分。
请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 11 月 19 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
报送我部(nianbao@neeq.com.cn),同时抄送监管员和主办券商;如披露内容存在错误,请及时更正。
特此函告。
挂牌公司管理二部
2021 年 11 月 5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