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9-04-23 15:51:07 股吧网页版
帝尔激光: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04-23



公告编号:2019-028

证券代码:835053 证券简称:帝尔激光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4月23日

2.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华师园二路5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李志刚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所履行的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9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9,589,1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1.议案内容: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八届发审委2019年第13次发审委会议审核,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获通过。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

公告编号:2019-028

限责任公司申请公司股票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为充分保护公司针对该事项可能存在的异议股东的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自公司审议通过终止挂牌事项的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之日起5日内(以下简称‘回购期’),同时符合以下所有条件的股东有权以书面方式要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其持有公司的股份:

(1)公司终止挂牌事项的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参加终止挂牌事项的临时股东大会,或者参加了终止挂牌事项的临时股东大会未投同意票的股东。

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终止挂牌事项的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异议股东的股份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不低于其持有公司股份的初始成本(股东持有股份期间,若存在除权除息的,其初始成本应作相应调整)且公平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回购,具体回购价格及回购方式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如异议股东书面承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或回购期内未与公司联系股份回购事宜的,均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不再承担上述义务。”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9,589,15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适用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为确保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相关事宜。

申请终止挂牌事项授权有效期为自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授权之日起十

公告编号:2019-028

二个月内,授权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递交申请终止挂牌的文件;

(2)批准、签署与终止挂牌相关的文件;

(3)办理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的其他事宜。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9,589,15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适用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目录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