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公告编号:2025-011
证券代码:835072 证券简称:东海租赁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山东东海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保留意见
专项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山东东海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委托,审计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后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董事会根据股转系统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就上述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出具专项说明,具体如下:
一、 导致保留意见的事项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三、1 所述,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19 年 12 月 4 日裁定批准的《山东大海集团有限公司等五十七家公
司合并重整计划》(以下简称“破产重整计划”)。截至 2024 年 12 月31 日止,东海租赁公司应收该等重整债权计人民币 7,924 万元。
根据破产重整计划,债权人可选择的清偿方式包括现金清偿的方案一、现金清偿与非现金清偿结合的方案二和方案三。东海租赁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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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的是方案三。方案三的清偿方式为与东海租赁公司处于同一受偿顺序的其他债权一并由山东大海集团有限公司以后续资产变现和经
营积累所得偿还。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山东大海集团有限公
司尚未做出偿还计划,亦无明确的偿还时间,致使我们对东海租赁公司该等重整债权的可回收金额难以判断。
二、 董事会关于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主要原因为公司选择的清偿方案为与公司处于同一受偿顺序的其他债权一并由山东大海集团有限公司以后续资产变现和经营积累所得偿还,截止报告日,山东大海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尚未做出偿还计划,亦无明确偿还时间,董事会不能提供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该等破产重整债权的可回收金额难以判断。
针对审计报告所述事项,根据目前实际经营情况,为改善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1、针对已逾期诉讼的客户,督促律师加强可执行资产的回收;针对已逾期未诉讼的客户,积极与客户进行洽谈协商,就到期融资租赁款或保理款共同制定偿还计划或展期方案,尽快回笼资金或让业务正常履行,消除逾期对公司的影响;
2、针对公司控股股东的母公司山东大海集团有限公司破产重整债权清偿事项,密切关注山东大海集团有限公司偿还计划,尽快收回应收破产重整债权,积极开展新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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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提高内控管理体系运行质量,通过建立和运行常态化的管理提升机制,降低管理成本及费用,推进和保障本公司回归可持续发展轨道。
4、截至目前,虽然公司在经营上暂时遇到一定困难,但基于本公司在融资租赁行业多年所积累的客户资源、声誉以及服务质量,本公司在自身采取措施、努力脱困解危的同时,通过开展新的租赁业务、咨询服务业务等,增加公司收益。
三、 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相关情况,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对上述事项出具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董事会表示理解,该报告客观严谨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董事会正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等人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审计报告中所保留事项对公司的影响,积极改善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并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切实保障公司及股东的权益。
特此公告。
山东东海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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