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关于山东东海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
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BEIJINGZHONGMINGGUOCHENG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大街 18 号办一 910 单元 邮编:100005
电话:(010) 53396165
关于山东东海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中名国成专审字【2026】第 2047号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山东东海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
租赁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
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
东权益变动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加
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的意见审计报告(中名国成审字【2026】第4500号)。我们的审计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进行的。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相关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上年度导致保留审计意见的事项的具体内容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二、1 所述,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19 年 12 月
4 日裁定批准的《山东大海集团有限公司等五十七家公司合并重整计划》(以下
简称“破产重整计划”)。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东海租赁公司应收该等重
整债权计人民币 7,924 万元。
根据破产重整计划,债权人可选择的清偿方式包括现金清偿的方案一、现金清偿与非现金清偿结合的方案二和方案三。东海租赁公司选择的是方案三。方案三的清偿方式为与东海租赁公司处于同一受偿顺序的其他债权一并由山东
大海集团有限公司以后续资产变现和经营积累所得偿还。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山东大海集团有限公司尚未做出偿还计划,亦无明确的偿还时间,致使我们对东海租赁公司该等重整债权的可回收金额难以判断。
二、上年度保留审计意见事项的消除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山东大海集团有限公司尚未做出偿还计划,亦无
明确的偿还时间,东海租赁公司应收该等重整债权长期无法收回,本期计提坏账准备 7,924 万元。该事项对 2025 年度财务报表不再构成重大影响。
三、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涉及的主要内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所述,2025 年度,本公
司产生净盈利为-8,173.46 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38.68 万元。截
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的留存收益为-63,451.70 万元。
上述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东海租赁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四、发表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的无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24 号-持续经营》第三十一条:如果认
为被审计单位在编制财务报表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一)财务报表是否已充分描述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主要事项或情况,以及管理层针对这些事项或情况提出的应对计划;(二)财务报表是否已清楚指明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被审计单位可能无法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变现资产、清偿债务。第三十二条规定:如果财务报表已作出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并在审计意见段之后增加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段,强调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事实,并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附注中对本准则第三十一条所述事实的披露。我们认为上述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段中涉及的事项属于审计准则第 1324 号准则所规定的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重大不确定性已充分披露情形。根据我们的职业判断,该事项对财务报告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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