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证券代码:835075 证券简称:清源投资 主办券商:华创证券
深圳清源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所履行的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视频会议)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因工作安排无法到达现场的股东通过腾讯会议线上的召开方式参加。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16 日 10:00。
以腾讯会议方式召开的会议时间与现场会议同步同时进行。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5075 清源投资 2025 年 5 月 12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七)会议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南区清华大学研究院 B305 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董事会提交的《深圳清源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关于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监事会提交的《深圳清源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关于 2024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深圳清源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 2025-008)及《深圳清源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 2025-009)。
(四)审议《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中的
未分配利润为 149,250,277.68 元,母公司报表中的未分配利润为 2,557,516.58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20,000,000 股,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8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1,600,000 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总额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比例,后续将发布公告说明调整后的分派比例。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2024 年第 8 号)执行。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深圳清源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 2025-010)。
(五)审议《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提供相关审计服务,聘期一年。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深圳清源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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