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4
公告编号:2025-042
证券代码:835075 证券简称:清源投资 主办券商:华创证券
深圳清源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苏州高新创业投资集团清源新麟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源新麟”)拟出资 612 万元与苏州东旺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发起设立苏州东旺清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旺清源”)。东旺清源的注册
资本为 1,020 万元,其中清源新麟认缴 612 万元注册资本,持股 60%;苏州东旺
置业投资有限公司认缴 408 万元,持股 40%。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对外投资为公司控制的企业清源新麟出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并购重组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重大资产重组》的规定“挂牌公司新设参股子公司或向参股子公司增资,若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标准,则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 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二) 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
公告编号:2025-042
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30%以上。”
本次对外投资金额 612 万元,未达本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
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人民币 515,390,091.87元或净资产额人民币 505,121,851.47元的 50%,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对外投资尚需报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六)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七)投资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投资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八)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投资标的情况
(一)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苏州东旺清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工商注册为准)
注册地址:苏州高新区华佗路99号金融谷商务中心11幢(以工商注册为准)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以工商注册为准)
各投资人的投资规模、方式和持股比例:
出资 出资额或投资 出资比例或持股
投资人名称 实缴金额
方式 金额 比例
公告编号:2025-042
苏州东旺置业投资
货币 408 万元 40% 0 万元
有限公司
苏州高新创业投资
集团清源新麟创业 货币 612 万元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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