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公告编号:2026-026
证券代码:835081 证券简称:远方生态 主办券商:中邮证券
江苏远方生态农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补发之
一)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二)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6 年 1 月 23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6 年 1 月 23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2026 年 4 月 9 日正式收到法院的案件受理及缴费通知短信(受理通知书
及应诉通知书载明日期为 2026 年 1 月 23 日,收到受理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等
材料的日期为 2026 年 4 月 9 日),开庭时间定在 2026 年 5 月 19 日,目前案件
正在双方的应诉及举证期间。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杭州农缘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罗凯方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公告编号:2026-026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浙江校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俊彦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2024 年 11 月 26 日,被告成为“副食品区域集中筹措试点项目平台合作
运营商”(项目编号:ZCZB-2024-073,下称“合作项目”)的中标单位。
2025 年 4 月 27 日,原告和被告签订《食材供应链合作协议》(下称“合作
协议”),双方约定:被告作为合作项目中标单位,原告作为合作项目履约执行 单位负责项目运营。原告及其指定供应商应向被告缴纳履约保证金 1500 万元,
其中:合同签订后 48 小时内支付 100 万元,合同签订后 7 个工作日内支付总金
额不低于 750 万元,剩余金额应于配送业务实际开展前支付。双方确认本合同
项下合作项目应于 2025 年 9 月 1 日前落地开展,2025 年 9 月 1 日前项目未实
际开展的,被告应于 2025 年 9 月 2 日将保证金无息退还给原告。协议双方还
就各自的权利义务、合作周期、项目收益分配、风险承担、违约责任、争议管 辖等内容作了约定。
在合作协议签订后,原告在 2025 年 4 月 29 日向被告支付了履约保证金
100 万元,此后在 2025 年 5 月 12 日至 5 月 14 日期间向被告支付了履约保证
金 650 万元,履约保证金合计 750 万元,并为履约做了充分且必要的准备工
作。但是,截至 2025 年 9 月 1 日,合作项目未能落地开展。
2025 年 10 月 17 日,原告向被告发送《关于解除合同并退还保证金的通
知函》,因项目未在 2025 年 9 月 1 日前实际开展,因此原告要求解除合作协
议,并要求被告向原告退还履约保证金 750 万元。
2025 年 10 月 30 日,被告向原告发送《关于解除合同并退还保证金的通
知函的复函》(下称“复函”),被告同意解除合作协议,同时承诺:1、在 2025
年 11 月 20 日前退还保证金 750 万元;2、期间涉及保证金资金占用费、公司
所拥有的郑州仓库已投入的成本、后续合作等事宜,于 2025 年 11 月 30 日前
另行协商解决。
公告编号:2026-026
若被告未按期支付任一款项,则原告有权立即要求被告支付剩余全部未付 款项,并按剩余未付本金日万分之三的标准支付资金占用费,且由被告承担原 告实现债权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保全保险费等)。
截至 2026 年 1 月 12 日,被告仍未按合作协议及复函约定退还履约保证
金,也未解决原告的郑州仓库投入成本,已经构成违约。原告为了履约,在郑 州仓库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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