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7
证券代码:835085 证券简称:一云网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深圳一云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深圳一云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 第一条. 为维护深圳一云网科技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简称“《公司法》”)、《全国中小企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业股 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
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 深圳一云网科技股份有限 第二条. 深圳一云网科技股份有
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
法》和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照《公司法》和其他法律法规和规
定,由凯米(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范性文件的规定,由凯米(北京)
整 体变更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发起
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石景山分局 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经北京市工
注册登 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商行政管理局石景山分局注册登
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911101076950262810。
第五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光明 第五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光明区
区新湖街道云谷社区北圳路 669 光明街道光明大道638号宏发万悦
号卫光生命科学园一期 4 栋 3 山大厦1栋一单元901-1,邮政编码
层 :518107。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表人。 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
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
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
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
新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公
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
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股东会
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
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为执
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
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
,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
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三条 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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