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5
公告编号:2025-084
证券代码:835092 证券简称:钢银电商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上海钢银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份回购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回购方案基本情况
上海钢银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钢银电
商”)于 2024 年 12 月 9 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做市转让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上海钢银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
根据《上海钢银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回购方式为做市方式,采用自有资金进行回购,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 100,000,000元。回购价格不超过 2.50 元/股,回购股份数量不少于 20,000,000股,不超过 40,000,000 股。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
公告编号:2025-084
回购价格上限由 2.50 元/股调整为 2.11 元/股。由于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低于二级市场股票价格,为切实推进公司回购股份事项的顺利实施,保障投资者利益,公司对回购价格上限再次进行了调整。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为 2.80 元/股。
二、 回购方案实施结果
本次股份回购期限自 2024 年 12 月 9 日开始,至 2025 年 11 月
25 日结束。实际回购数量占拟回购数量上限的比例为 95.85%,已超过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规模下限,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 2025 年 11 月 25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以做市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38,338,354 股,占拟回购数量上限的
95.85%。股份回购最低成交价为 2.29 元/股,最高成交价为 2.80 元
/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99,999,843.72 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 易费用),占回购资金总额的 100.00%。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总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 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除权益分派及股票交易方式导致的调整情况外,本次回购实施结果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 回购期间信息披露情况
2024 年 12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
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做市转让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
案》,并于 2024 年 12 月 1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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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了《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6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内幕信息知情
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66)。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披露了《关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6 日披露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公
告》(公告编号:2025-042)。
其后,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7 日、2024 年 12 月 19 日、2024 年
12 月 25 日、2025 年 1 月 2 日、2025 年 2 月 5 日、2025 年 3 月 3 日、
2025 年 4 月 1 日、2025 年 5 月 6 日、2025 年 6 月 3 日、2025 年 7 月
1 日、2025 年 8 月 1 日、2025 年 9 月 1 日、2025 年 9 月 8 日、2025
年 10 月 9 日、2025 年 10 月 22 日、2025 年 11 月 3 日分别披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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