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公告编号:2026-016
证券代码:835107 证券简称:源大股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温州源大创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华芝女士收到拘留决定书的提示性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1.收到文书: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决定书(2025)浙 0302 执 17712 号
2.收到日期:2026 年 4 月 20 日
3.出具主体: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4.处罚类别:司法强制措施
5.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 类别 职务
华芝 董监高(实控人) 董事
6.违法违规事项类别或拘留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二款、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第三款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百八十五条之规定。
二、 主要内容
1.夏姚姚的民间借贷纠纷涉及 726982 元,已申请冻结华芝个人股权。
2.违法违规情形:在申请执行人夏姚姚与被执行人华芝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申请人认为华芝虚假申报财产,转移财产。
3.处罚内容:对华芝拘留 15 日。
4.目前华芝女士已申请复议。
公告编号:2026-016
三、 对公司的影响
1.对公司经营方面的影响
上述司法拘留事项系华芝女士个人债务纠纷,与公司日常经营及资金往来无关,不涉及公司资金占用或违规担保。目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正常履职,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进行。
2.对公司财务方面的影响
本次事件属于华芝女士其个人债务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四、 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公司将督促实际控制人依法妥善处理个人债务事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 备查文件目录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决定书(2025)浙 0302 执 17712 号
温州源大创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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