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11-13
关于杭州泛远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五期)
杭州泛远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辅导对象)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
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杭州泛远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辅导对象)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辅导机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根据财通证券与泛远国际签订的辅导协议及制定的辅导计划,财通证券派出戴中伟、顾磊、张士利、朱晟、陈杰、蔡文超、王鸣婕、苏甲骢等 8 位辅导人员组成辅导小组对公司进行辅导,其中顾磊为本次辅导工作小组组长。本阶段辅导期间,赵成见由于工作安排原因,退出辅导工作小组。
上述人员均已具备相关法律、会计等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且均未同时担任四家以上的企业的辅导工作,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财通证券与泛远国际于 2020 年 9 月 29 日签订《杭州泛远国际物流股份有限
公司(作为辅导对象)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辅导机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辅导协议》(以下简称“《辅导协议》”),并于 2020 年 10 月
12 日向贵局报送辅导备案登记材料,贵局于 2020 年 10 月 23 日对泛远国际辅导
备案材料进行网络公示。2021 年 1 月 15 日,财通证券向贵局报送第一期辅导工
作进展报告,贵局于 2021 年 1 月 22 日进行了网络公示。2021 年 4 月 8 日,财
通证券向贵局报送第二期工作进展报告,贵局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进行了网络公
示。2021 年 7 月 6 日,财通证券向贵局报送第三期辅导工作进展报告,贵局于
2021 年 7 月 12 日进行了网络公示。2021 年 9 月 28 日,财通证券向贵局报送第
四期辅导工作进展报告,贵局于 2021 年 10 月 8 日进行了网络公示。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次辅导期间,财通证券辅导工作小组在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协助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辅导协议》的约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通过现场尽职调查、中介机构协调会、现场培训讲座、组织辅导对象进行法律法规和证券知识考试、咨询与答疑等多种方式对发行人的辅导对象进行了辅导,本期主要辅导内容如下:
1、现场尽职调查
本辅导期间,辅导工作小组对公司进行全方位的摸底调查,重点了解公司的财务会计管理体系、内控制度建设、法人治理结构、业务情况、同业竞争与关联关系、拟募集资金的投资意向等情况,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解决方案和建议,并督促公司规范和完善上述尽职调查中发现的相关问题。
2、中介机构协调会和专题会议
本辅导期间,针对泛远国际存在的问题,辅导工作小组会同会计师、律师,采用中介机构协调会以及专题会议的方式,对公司项目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讨论,并督促公司完善相关制度及解决存在的问题。
3、咨询与答疑
本辅导期间,辅导工作小组与公司相关人员保持密切沟通,对公司治理、内控建设、日常经营管理等各类事项中出现的问题和疑问,通过多种渠道与形式进行答疑解惑,并协助解决存在的问题。
4、传达最新的监管动态
本辅导期间,辅导工作小组持续及时向公司传达资本市场的最新监管动态,让辅导对象对于 A 股的最新政策有更加充分深入的了解。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担任本期辅导工作的其他证券服务机构还包括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和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主要为辅导对象提供财务及内控方面培训和指导;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主要为辅导对象提供合规经营方面培训和指导。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公司初步拟定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拟用于建设泛远国际智能作业中心项目、国内外转运中心建设项目、智能物流综合系统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性资金,但是其可行性及必要性、经济技术分析等具体事项尚在论证过程中,不排除因各种原因更换募投项目的可能性。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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