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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27 17:44:32 股吧网页版
万联股份: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27


证券代码:835111 证券简称:万联股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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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万联人工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北京万联人工智能 第一条 为维护北京万联人工智能股份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发布的有关
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法
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由常州万联由常州万联网络设备有限公司整体 网络设备有限公司整体改制变更发起设立改制变更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 的股份有限公司。

司。 公司在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
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 91320400744806306Q。

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2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转让
系统挂牌。

第三条 公司名称:北京万联人工智 第三条 公司名称

能股份有限公司 中文名称:北京万联人工智能股份有限公


英文名称:Wanlian AI Co., Ltd.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执
人。 行公司事务。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
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
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
之日起三十日内确认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
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 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
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
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 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 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 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 以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东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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