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3-17
公告编号:2020-009
证券代码:835112 证券简称:汇丰源 主办券商:万联证券
宁夏汇丰源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非关联方借款及资产抵押和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借款情况概述
(一)借款的基本情况
因控股子公司宁夏瑞丰源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丰源)经营发展需要,拟于 2020 年上半年向宁夏伊利乳业有限公司融资借款人民币 5,000 万元,期限36 个月,主要用途是项目建设。同时由瑞丰源持有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2,557 头奶牛为该笔借款提供抵押担保;由公司持有瑞丰源的 51.00%股权和实际控制人张自强持有瑞丰源的 21.36%股权为该笔借款提供质押担保;公司实际控制人张自强、监事会主席魏菊莲、董事张涛及配偶张瑜为上述借款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1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控股子公司向非关联方借款及资产抵押和股权质押》的议案,该议案以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第一百一十二条有关规定,该议案可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因此本议案无需进行回避表决。根据《公司章程》,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借款及资产抵押和股权质押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向非关联方借款及提供资产抵押和股权质押,是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有利于公司业务长远发展和持续稳定经营。公司能按时偿还历次银行借款,合理利用财务杠杆有利于公司增强经营实力。故本次借款具有合理性及必要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资产抵押和股权质押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三、备查文件目录
《宁夏汇丰源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宁夏汇丰源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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