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5-22
深圳市集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 0 二 0 年四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2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3
第三章股份......3
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5
第三节股份转让......6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7
第一节股东......11
第二节股东大会......11
第三节股东大会提案......16
第四节股东大会决议......17
第五章董事会......20
第一节董事......20
第二节董事会......23
第六章总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28
第七章监事会......30
第一节监事......30
第二节监事会......31
第三节监事会决议......33
第八章财务、会计和审计......33
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33
第二节利润分配......35
第三节内部审计......36
第四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36
第九章通知、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37
第十章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40
第一节合并或分立......41
第二节解散和清算......42
第十一章修改章程......44
第十一二章附则......4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关于发布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深圳市集万物流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深圳市集万物流有限公司原各股东为公司的发起人。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深圳市集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保税区市花路 3 号花样年.福年广场 B1 栋
602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45 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2045 万元。
第六条 公司经营期限为:永久。
第七条 公司的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本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
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为:为顾客创造价值、为股东创造效益、为员工创造机会。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海运、陆运、空运国际货运代理(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要交通部门审批的,需取得相关批准文件方可经营);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物流信息咨询(不含人才中介、证券、保险、基金、金融业务及其它限止项目);国内贸易。
股份公司的经营范围以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三章股份
第一节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公司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同一种类的股份,同股同权、同股同利。股票发行前的在册股东在同等条件下对公司发行的股票没有优先认购权。
第十四条 公司设立时的股本总额 2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公司股票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登记存管。
限公司拥有的权益作为对公司的出资,以深圳市集万物流有限公司截止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值人民币 22,519.859.05 元,以 1.1259929525:1 的
比例折合成股份公司每股面值为 1 元的普通股股份,即股份公司设立时的股本总额为20,000,000,00元,其余净资产2,519,859.05元计入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公积。
股份公司的发起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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